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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赔付,我一直取不到车

保险赔偿 2024-04-16 08: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尝试与对方保险沟通。

  • 一、对方车险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1、对方车险理赔不合理做法如下:
    (1)可以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进行定损;
    (2)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银保监会、及其地方派出机构进行投诉,保险诉讼要有证据证明个人正当权益受到侵害;
    (3)如果再次投诉无果,可以收集整理资料,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报案;
    2、查勘定员、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审批;
    6、赔付;
    7、结案。

  •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对方车险理赔不合理做法如下:
    1、可以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进行定损;
    2、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银保监会、及其地方派出机构进行投诉,保险诉讼要有证据证明个人正当权益受到侵害;
    3、如果再次投诉无果,可以收集整理资料,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1、报案;
    2、查勘定员、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审批;
    6、赔付;
    7、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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