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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医院与肺结核病人在同一个病房,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2-22 14:1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肺结核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建议不要共处一室。可以和医院协商的。
  • 您好,是可以要求来更换病房的
  • 你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你可以和医院那边协商的2

  • 法律分析:视情况,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医院对患者的死亡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反之,如果医院不存在过错的,就不需要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 “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您父亲现在什么情况,方便详细说一下嘛?!
  • 我父亲在医院与肺结核病人在同一个病房,是被传染了吗?具体什么情况?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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