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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们家有这个回迁房马上要下来写名字 ,这个回迁房原来是我老公他爸爸的房产,但是现在如果房子写我和我老公两名字的话,以后如果但凡离婚了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2-21 0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产证可以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在没有取得协商和利益得到保护情况下,最好不要改变名字,否则会有很多后续问题。离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如果不更改户主,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的房子依旧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离婚房产的认定为: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有,夫妻房产证更名为一方所有,不等于房产权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只要房产证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法律依据:《单独所有》,这是为了防自己私自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不仅更名且又到了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则该房屋为一人所有,另一人放弃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更名行为,仅是夫妻之间的更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情况”一栏内写明“单独所有”,房产才归产权登记人一方所有。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双方没有其他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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