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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存在争议的案件

土地纠纷 2023-03-03 17:0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你好!你的宅基地有没有备案过的。
  • 可以据此申请,予以确定赔偿金额。
  • 你好,具体是哪方面有争议。
  • 法律分析:出现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是可以交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调解。 还可以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须首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房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能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对争议纠纷的协商;
    2、协商不成的,能请法定机构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
    3、仲裁未果的,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宅基地使用权存在的争议可划分为四种纠纷,分别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纠纷、宅基地抵押中存在的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上存在的纠纷、农村合建房屋纠纷。
    上述纠纷中,不被法律认同的有宅基地及其使用权的质押、向城市居民或外村居民交易买卖宅基地。同时经济机体内部成员的宅基地转让具有法律效力。应对争议,首先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政府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您好!具体情况是否方便说明清楚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可以处理争议的案子
  • 宅基地抵押中存在的纠纷?
  • 你好纠纷可以直接起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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