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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前由于欠小姑子钱所以把我们三口人的土地承包给了我小姑子15年也就是到2027年到期,还是一直替我前夫还债,我想咨询的是我的土地在没到期之前能要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3-02-26 17: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土地纠纷案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而返还财产的没有年限,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涉及到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超过追诉时效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法律分析:离婚后欠钱能要回来,如果不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可以退回。根据有关规定,房屋被征收,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取得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 由于已经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他人,在承包期限届满前,无法收回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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