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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出的钱,全款买的房子,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这个离婚时该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2-27 17: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购买房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前,根据旧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己方子女的,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予(你们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更能推定对双方的赠予),这种情况对方;如果是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推定是对己方子女的赠予,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你好,父母的出资应当由夫妻二人作为共同债务偿还,偿还之后,房子夫妻二人可以分割。具体可以详细咨询或者电联,以便更好的解答。
  • 您好!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名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的分割: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决定财产归属。
  • 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
    1、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2、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你好,这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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