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哺乳期配偶在驻地带娃,是否符合发放探亲路费

子女抚养 2023-03-04 0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属于不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要求而生育的(非婚生或者超生等);  
    2,一般来说,需要向当地计生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孩子才能享受正常的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待遇;  
    3,当事人进行户口迁移前,如果没有在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户口接收方的计生办,是有权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计生部门或者户口迁出地的计生部门,同一对象,只需要缴纳一次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在哪一地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法律分析: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属于不符合当地计生政策的要求而生育的(非婚生或者超生等);
    2,一般来说,需要向当地计生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孩子才能享受正常的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待遇;
    3,当事人进行户口迁移前,如果没有在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户口接收方的计生办,是有权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计生部门或者户口迁出地的计生部门,同一对象,只需要缴纳一次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在哪一地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