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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3-04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女方彩礼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男女之间又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婆家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彩礼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后女方彩礼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不包括彩礼的。但仅限于产生在结婚登记前的材彩礼。若该彩礼产生于结婚登记之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婚前受赠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婚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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