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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2年6月合并到与另一家公司中,公司撤消,部分人员解散,部分人员随公司到另一家继续任职,从一年前起工资就是2400多元(包括奖金,加班费,基本工资,津贴等),2005年10进入公司,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合同,请问公司要赔付我多少赔偿金?是只有基本工资1100元还是全部工资?

其他 2012-04-17 10: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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