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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朋友帮别人担保了一笔借款,只借条上只有担保人和签名,这算一般担保责任吗?期限是六个月吗?

抵押担保 2023-03-08 16: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您好,担保期限为约定还款时间届满后6个月内,超过6个月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你的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担保期限为要求对方还款期限届满的6个月内。建议您尽早要求对方还款。
  • 民间借贷的担保责任由当事人进行约定,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您说得并不是很清晰,是连带责任担保。
    【追问】一般担保责任是什么情况,必须要注明是一般担保吗?
    【回答】对的,一般责任担保需要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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