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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理收购废旧电瓶车和拆解,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拆迁补偿 2023-03-08 1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办理“废品回收证”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2.办理流程: 1、到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 2、到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银行验资,刻章, 刻字社; 4、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5、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1.办理“废品回收证”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2.办理流程: 1、到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 2、到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银行验资,刻章, 刻字社; 4、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5、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收废品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法律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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