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行政诉讼法的特有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3-03-08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反映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对行政诉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体现并反映着行政诉讼的客观规律和法律的精神实质的基本规则。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般性原则和特有原则。(1)一般性原则:一般性原则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性行为准则。审判独立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2)特有原则特有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是:1、选择复议原则;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被告复举证责任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铜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