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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3-11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2、债权是可让与的债权。不可转让的债权包括依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达成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债权转让的条件分别是: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转让条件为必须是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的条件为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且债务的从权利一并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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