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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父母应从多少岁开始

赡养 2023-03-12 1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多大岁数开始给赡养费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子女应当对六十周岁以上的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费从多少岁开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综合子女是否拥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和父母是否需要给付赡养费来确定。一般是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且有能力赡养父母时,对父母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的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赡养费从多少岁开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综合子女是否拥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和父母是否需要给付赡养费来确定。一般是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且有能力赡养父母时,对父母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的赡养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必要时权利人得依诉讼程序请求解决。人民法院审理赡养案件在确定赡养费数额时,会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免带来执行上可能出现的困难,使父母索要赡养费的权利,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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