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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刑事案件 2023-03-14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期一般应当从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应当将先行羁押的日期计算在内。《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刑期计算是对罪犯宣告刑罚的执行期间的计算,包括刑期的起始计算日期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与刑期的折抵。其中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犯罪判刑期的计算方式:
    1、一般刑期都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分别折抵刑期二日、一日和一日;
    3、死缓的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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