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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的车在南头关口被一辆福田皮卡追尾了,追尾后我马上报警,警察在5分钟内就赶到了,拍照后就让我们靠边,之后就是开对方罚单(追尾罚款200,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摆放三脚架罚款200扣3分,发生事故双方责任无异议应立即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造成交通拥堵的罚款500,合计900块),然后就是给我开罚单(未放三脚架200扣3分和没有挪开车拥堵交通罚500,共计700块),但是我是被追尾的,行李箱被追变型也没办法拿出三脚架,还有就是三脚架应该是由追我的人摆放吧。 再有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在15分钟内撤离就不算拥堵交通吧,我们从发生事故到交警到现场也不到10分钟,这500块是不是根本不用罚,如果这200和500都要罚的话我有理由让对方出吗?我新车被追尾还要吃700块罚单是相当的窝火啊~后保险杠和行李箱都变型了保险公司也只让修不让换,麻烦大家指点下,谢谢!

其他 2012-04-15 2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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