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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楼房破产重组,我贷款购买,现在已经还清了,手中有房屋预购书,有房屋增值税发票,我需要向管理人申请债权吗?现在这个楼已经复工,四个月交工,我是否可以直接收房,还是申请债权。

改制重组 2023-03-21 1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4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你好,进行企业破产重组流程: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四、法院指定管理人等,谢谢!
  • 法律分析:申报债权并不相当于退房,申报债权主要是清算开发商本身的财产情况,开发商的房子还没有建造完成,那申报债权有可能可以退房,但如果房子已经建造完成了,也已经正常交付了,那不一定可以退房。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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