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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去世留下了一笔钱,被我三叔借用后直接存在了他名下,我现在想借这笔钱急用,奶奶也同意借我,他就是不肯拿出来,我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5-12 14: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奶奶支持你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拿来这笔钱。
  • 继承人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主张还款,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借条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起诉时借款人死亡的可以采用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但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如果能确定继承人的,原告可以以该继承人为被告起诉;如果不能确定的,可以将数个继承人均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人去世了借条可以起诉的。钱能否要回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去世当事人的遗产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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