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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不让对方接走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3-03-29 17:5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孩子就跟着谁。另一方可以探视
  • 判给对方了是吧,那肯定是要尊重判决的,你可以去探视
  • 按有利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
  • 法律分析:离婚后看孩子不让接走孩子不违法。是否能接走孩子,得看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如果私自接走孩子则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的双方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够私自作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离婚之后,孩子判给了对方,可以把孩子接过来住,但是必须经过对方监护人的同意。没有对方的同意,私自把孩子接回来是犯法的,因为孩子的监护权已经判给了对方。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你可以把孩子接走,然后住几天,你们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所以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是不可以随便把孩子接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探规权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特别限制不允许对方接走孩子,但如果双方协商后约定不允许对方接走孩子也可以。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离婚后,对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至于是否能短暂接走孩子,可以由双方约定。
  • 孩子抚养权判给谁,需要了解具体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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