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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恋爱期间女方怀孕,不肯打胎怎么办

其他家事纠纷 2023-03-25 09: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生育决定权系女性独有的权利,男方的生育决定权与女性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相比,处于下位阶,如果两者发生冲突,男性的生育权应当让位于女性的生命健康权,毕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
  • 你好,女方有生育自由,好好商量吧
  • 你好,女方有选择生育的权利。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女方怀孕,要求男方承担责任,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既然有了孩子,男方就应该尽快办理结婚手续,还有准备孕产的相关物品,这是人之常情。法律保护,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就是领了结婚证。但是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益,法律地位平等,享受权益也平等。这是从保护儿童角度来立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以及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按照强奸罪处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强奸罪从重处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女方有决定权。
  • 建议协商处理,女生有自主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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