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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准备装修,已经砸了墙,开了水电槽,结果开发商那边办不了房产证,我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3-25 09: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因为这不是您的问题
  • 以下情况是可以退房的:
    1、开发商未经买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3、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例如楼体出现倾斜、墙体开裂、渗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主体结构不合格的等多种情况。
    4、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5、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履行的,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其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购房人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延迟交房;
    2、没有产权证;
    3、开发商证件不全;
    4、面积误差超过3%;
    5、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当然,如果房屋漏水非常严重,经过多次维修也无法修复,达到了严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的程度,买受人还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是新房,可以起诉开发商,及时办理房产证,百否则要求退款,如果是二手房,和原房主协商及时办理房产证,否则也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房款度。
    根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专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属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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