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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一年内可以调两次单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3-27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单位的调岗需要是合理的,符合法律等相关规定的,否则,员工可以拒绝调岗。
    当企业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得不调岗时,如果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
    如果是合理调岗,而员工不同意,企业可以依据员工手册或者企业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中第二项明确,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可以在员工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随便开除员工。因为调岗是在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先和劳动者协商。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单位单就随便调整岗位,那么该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单位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才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具备侮辱或惩罚性质。同时不降低工资待遇,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那可以根据安排变动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具体依据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单位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单位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单位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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