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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店里的奶粉和小孩吃的零食没有在柜台上标明价格,但我可以开据小票!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我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对我进行行政处罚!我该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03-27 2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可以凭借购物小票和购买的食品找商家协商解决。或者也可以去消协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打电话12315投诉。如果出现不管的问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让他们或者是食品检验局找他,对他们进行处罚赔偿。
  • 具体要看处罚的内容,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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