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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宅基地及土地被征用拆迁,后是否还具备可以从新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土地纠纷 2023-03-28 09: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要去土管所申请的
  • 如果房屋因国家建设被征收,且没有安置,你现在又没有住房,也没有宅基地,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 要看情况才好判断
  • 法律分析: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你好,可以主动申请新的宅基地,另行建房。
  • 征用拆迁是政府行为,你申请宅基地也是政府行为,那这种情况下,地已经被拆迁征用的,你再去申请宅基地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你没有这个资格的,这个地已经不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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