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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基本农田承包苗木基地有五年了,能否收回。

土地纠纷 2023-03-28 1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均可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个人没有权利收回。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如下:
    1、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
    2、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
    3、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
    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5、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基本农田是可以收回的,原因如下: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基本农田,这个是国家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划的红线,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擅自修改的,所以,种草坪是绝对不行的,你可以去收回,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到国土资源局去投诉他,一定能赢,其次,这种农田属于国家,国家承包给农民,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买卖,就算私下里交易了,但是肯定没有土地证,没有证就不属于他,就算付过钱也没有用,国家只承认证书,所以,你完全可以要回来,不管到哪里打官司,你肯定能胜利!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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