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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案例:李某(男)跟马某一年前认识后没有结婚就同居,同居期间两个人一起出钱购买了一套房子,是贷款的,现在还没还清贷款,但是两个人经常闹矛盾,现在正要分手呢。可是关于房屋不知道该怎样处理,他们都不想要房子,因为一旦要了房子那么就要一个人支付房款。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要怎样处理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离婚 2009-07-28 1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非婚同居往往会产生一些纠纷,但不是所有的纠纷向法院提起都会被受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像你提供的案例中,关于同居财产纠纷,原则上是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有协议就按协议处理。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在我国,处理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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