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哥是哈尔滨公交车司机,在当班时请假回家突发脑出血,公司应该给与什么补偿

工伤索赔 2023-03-31 08: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的。
  • 法律分析:脑出血单位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法律分析:脑出血单位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法律分析:上班脑溢血,公司要赔偿。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是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工作原因受伤。在工作期间内因为从事个人活动或不是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的伤害,是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2、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内,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假如员工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3、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是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例如“闯红灯”或其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