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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分手给她买了手机发了几次红包能要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4-01 13:1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是否要返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自愿赠予的一般无需返还,例如一般的节日红包或520、1314、999等类似的转账,视为赠与,一般不需要返还;如果属于借款的,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分手时可以视为彩礼要求返还。如果是大额的资金,要根据给予您的场景、用途、双方的意思表示来判断。我们是专业的婚姻家庭团队,经办过较多类似的案件,欢迎来电。希望能为你答疑解惑。
  • 可以据此主张,予以拿回款项。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你好,转账的红包一共多少呢
  •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回来的
  • 恋爱消费能不能让对方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恋爱期间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对方返还的。但是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这种恋爱消费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恋爱期间送的手机不可以要回。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撤销。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恋爱期间的各种纪念日、节日、生日的小额转账、红包、礼物,比如:520元的红包等,法院一般认定为正常的恋爱关系往来,被认定赠与行为的可能性很大,一般判定不予返还。
  • 你好,可以主张要回钱财。
  • 应当认定为无偿赠与,不用返还
  • 多少钱你说说看现在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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