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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分居三年多了,我没用过他一分钱,现在我想用自己赚的钱买车,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10 14:46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没有离婚的话,所购买车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你好,是的,除非跟她约定车归你自己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入的资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C
  • 你好,婚后的财产都是共同的,请问现在打算离婚吗?
  • 您 好,这个要有证明,不然就是共同
  • 算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你已进入人工咨询服务
  • 你好,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吗
  • 你好 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 你好,具体想了解什么呢
  •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车辆的,不管登记在哪一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车辆,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不管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等。如果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或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您好,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满二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具体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可以表现为4个方面: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另外,未离婚之前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签订了分居协议对财产进行了约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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