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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合伙人私自将公司账户上的钱转走,约7-8万元,属于与法人共同分红的钱,算不算违法?

合伙企业 2023-04-01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付款的
  • 有没有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呢
  • 如果私自拿走合伙人的钱不还,达到法定数额,就构成犯罪。1、要看拿走店里的钱是否想归还。如果想归还,且数额较大,就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不想,则涉嫌侵占类犯罪。2、如果登记的是合伙企业或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私自侵吞单位财产,数额达到2万元,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如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要看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不是在其名下,涉嫌职务侵占罪;是登记在其名下,将合伙按份共有的财产占为己有,就涉嫌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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