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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骑着我的电动车带我,把我摔坏了,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02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您骑电动车搭载您的朋友(以下称另一方),在电动车行驶经过中,您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如果因您的犯错导致另一方摔下来,您应承受赔偿的职责,但如果另一方也具有犯错,如另一方明知电动车不能搭载仍乘坐您的电动车、如另一方在电动车行驶经过中由于自己无坐好而导致摔下来,那么应当减轻您的赔偿职责。2、建议您与另一方友好商量,如果商量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最终的职责区分,建议您以法院依据法律限定及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的裁判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 一、骑电动车带朋友摔了谁的责任
    1、骑电动车带朋友摔了应当是驾驶员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动车载人摔伤的,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责任人一般是电动车驾驶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 骑电动车带朋友摔了应当是驾驶员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动车载人摔伤的,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责任人一般是电动车驾驶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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