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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自然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方未到认缴时间点已经实缴部分出资,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现在已经出资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吗

股权转让 2023-04-12 17: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双方开了公司,应该有分红比例的吧,可以要求对方出资
  • 你好,按出资协议约定履行
  •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没有实缴义务
  • 有公司章程的,按章程约定办理,没有章程约定的,按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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