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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理由借了一些钱,现在还有一部分负担不起,他想告诉我欺诈,会发生什么

债务追讨 2023-04-03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起诉要求还款

  • 可能涉嫌欺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借款人一开始没有这种欺诈的动机,也没有虚构的事实,但由于紧急原因不能按时偿还,只能是民事行为,只能起诉违约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欺诈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欺诈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300000元至100000元、50000元,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涉嫌诈骗需要报警进行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彼此之间有约定借钱,且承认存在债务关系就不算诈骗。当事人可以收集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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