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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国人,在常州已经七八年了。我想离婚。他不同意。我可以在常州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4-05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形如下:1、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的。3、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形如下:
    1.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的;
    3.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形如下:
    1、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的。
    3、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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