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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外借钱,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债务 2023-04-05 0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公借的钱老婆不知情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要还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借的钱老婆不知情的不用还,原则上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此时妻子就要偿还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的处理:如果该笔债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认定为共同债务,妻子无论知不知情都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出借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家庭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论知不知情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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