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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会回到女人身边 男人要求看孩子 孩子不同意 不想见 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4-05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办法:双方可以再次就子女探望等问题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院判决。再根据判决申请执行,但一般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一方不让见孩子的,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对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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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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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应对方式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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