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叫陈**,2011年11月**县人民法院就我们两亲家公离婚(实际是两子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我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诉,2012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2012年3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止执行裁定,3月15日,我收到此裁定后,分别向**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和主管领导告知,但**武县人民法院仍继续执行,4月9日,**法院继续执行时,我又给法院刘院长打电话说明情况。4月16日,**法院执行庭仍继续督促我到执行庭接受执行。我想,市中院裁定书已作出40天时间,我也已收到一个月时间,而且我已多次向法院执行庭和有关领导说明了情况。那么,**县人民法院这是怎么搞的?难道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止止执行裁定都可以不执行吗?我就是想不明白,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与答复。谢谢!

案件执行 2012-04-19 08:1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