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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前夫去世,留下的财产,现任丈夫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4-05 2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继承权,即使属于对方的婚前财产,当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的,其婚前财产就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之后的配偶就有权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一般是指继承自己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因故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人除外。夫妻进行财产公证,对于继承权并无影响,只在于一方去世后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多寡。如果夫妻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当一方去世后,个人财产加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所有即将被继承的遗产;如果两人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一方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则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根据法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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