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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是女儿,现在两个儿子不愿意承担赡养的义务。作为一个女儿,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4-06 0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有多个子女,每个子女都应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多个子女在赡养费的承担上应根据经济能力和父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如果有一个子女履行了全部的赡养义务,有权要求其他子女承担应当承担的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有多个子女,每个子女都应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多个子女在赡养费的承担上应根据经济能力和父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如果有一个子女履行了全部的赡养义务,有权要求其他子女承担应当承担的相应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有多个子女的,每个子女都应履行赡养义务。多个子女之间应依据各自经济能力及父母的实际需要负担相应份额,且该份额在多个子女赡养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一般应是均等的。在履行赡养义务时,履行了全部经济供养义务的子女,有权在满足父母基本生活、医疗、护理需要的限度内,要求其他子女偿付其应当承担的相应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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