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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租一天的房子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4-06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签订租赁合同了吗?定金交了吗?出租房涉嫌违约,您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有纠纷的房子也可以出租,但是对于承租人而言存在法律风险,尽量不租存在纠纷的房子。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一、不给房租又赖着不走的,可以报警吗
    1、不给房租又赖着不走的,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但是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候也可以就其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携带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材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不给房租又赖着不走,起诉的过程都有哪些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
    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
    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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