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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宠物店里,我卖的狗已经死了5天了,我要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4-06 23: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宠物店把狗弄丢了的赔偿如下:
    1、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宠物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来赔偿;
    2、没有协议双方协商;
    3、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起诉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狗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协议来赔偿。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不责任。
  • 宠物店宠物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双方有签订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
    2、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则宠物犬损失3000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
    保管人有哪些责任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4、保管人不得占有保管物;
    5、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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