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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日照有一套房产 想抵押给个人借款 但是借款方要求我做房屋抵押 请问我应该注意哪些?

抵押担保 2023-04-06 2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之间借款用房屋作抵押,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方法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房屋抵押借款,有两种形式:一是抵押给银行,二是抵押给银行以外的自然人或是法人组织。具体的手续如下:
    1、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相关的文件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具体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抵押房屋的价值约定书或房屋价值评估书以及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3、登记机关对相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个人借款用房产证抵押应当由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双方达到一致意见另一方取得房地产抵押权。生活中发生债务往来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房产进行抵押,抵押贷款是对于用户在债务方面的一项规定,之所以贷款需要抵押,是为了保证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个人之间借款用房屋作抵押,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方法如下: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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