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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订认购协议,也交了定金,但回家后觉得自己没有讨价还价,有点亏损,买贵了,现在还能讨价还价吗?

房屋买卖 2023-04-07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底是签哪个约,签认购书还是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是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那定金自然是签正式购房合同的定金。如果是先缴纳定金后签署含有定金内容的合同,发现认购合同与所说不一,等于说定金条款没有产生合意,所以这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同时可以要求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买房认购定金按约履行的可以退,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买房合同的、双方未能达成合意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对方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房认购定金可以退,但有前提条件。认购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卖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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