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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可以改变女方单独所有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07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分情况讨论。如果夫妻双方购买了房子之后,起初是由一方单独承担房贷或者是二人共同承担房贷之后想要更换到另外一个人名下,让另外一个人承担房贷的话,我们要考虑两种性质,一种性质是已经离婚的,一种性质是准备离婚或者是没有离婚的。
    1、如果是因为离婚,那么需要双方达成一定的协议,这个时候去银行申请变更还款人就可以了,带上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变更还款人信息和银行账号就行了。
    2、如果是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也是直接可以携带对方的身份证,或者是让对方和自己一起前往银行去变更一下还款人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需通过下列方式才能成为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婚前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或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并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才能转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个人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贷,如果没有特别的婚内财产约定,那还贷部分以及还贷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双方有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婚后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那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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