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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  后悔还能退吗?

房屋买卖 2023-04-09 0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付了定金之后,后悔了买房子,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则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而买方反悔的,定金也应当退还,且应当双倍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买房交的定金可以退的情形:
    1、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
    2、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的。
    3、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
    4、在房屋认购协议或者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可以退定金的约定,当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买房定金交了之后后悔了,定金不会退还。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后悔,不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够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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