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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把员工调岗到新公司,新公司和原公司没有什么关系,可以要求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4-09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违反本条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一般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对员工的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如果在劳动合同书中有明确约定不能进行调整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按合同履行,此时企业若坚持调岗,则可能构成违约,被调岗人可以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有证据证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乘以2乘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并不能要求补偿重新找工作这段时间的工资。
    您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仲裁支持继续履行,那么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应当支付。

  • 一、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有赔偿吗
    1、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新公司,没有赔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由此得知,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公司辞退怎样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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