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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户口从原村迁到其他村但现在村里没有分地我原来村里的土地还能确认吗

土地纠纷 2023-04-09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出本村还可以土地确权。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可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给予确权登记。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该项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1、在有些地区(如:河北),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农村后,在该村的宅基地(未建),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不能确权);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 户口在外地,在本地的土地不能确权,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后的土地会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发包。
    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
    1、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
    3、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
    4、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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