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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重男轻女,女儿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吗?女儿可以不用抚养老人吗?

子女抚养 2023-04-09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在老人多大年龄时要赡养老人,只是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人应该在经济和生活上同时照顾老人。通常,只要老人需要被赡养时,赡养人就必须赡养老人,不论老人年龄多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女儿有义务抚养父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女儿对于其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也是具有赡养义务的,并不会因为其为女性就免除其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可按如下方式在法定情况下赡养老人:一般需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且前述所称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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