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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8岁以下,父母是否应该给孩子吃穿和日常开销?每月应该多少钱?

子女抚养 2023-04-10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要用于子女的日常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部分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子女日常的所有开支,被告一方都有支付的义务,包括超过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明显不合理的开支,如私立学校的高价学费等费用不属于基本抚养费之内。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原则上按女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包含子女的基本生活费、基本医疗费、基本教育费用,因此您所问的生活费已经包含在您需要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之中。如果女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女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女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会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整。
    建议男方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女方的月收入情况、孩子每月的花销情况、当地的物价情况以提高女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女方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的月收入情况,孩子每月的花销情况,自己是否还存在其他额外必要性支出,如医疗支出等降低抚养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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