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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假了,但公司没有批准我旷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10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跟公司进行协商,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不上班算旷工,没有工资。
    旷工,指非不可抗力,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应该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旷工的情况有以下五种:
    1、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请假期满,不续假而逾期不归的;
    4、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三天可能面临公司规章的罚款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旷工两天导致实际情况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无违法违规行为,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应该全额支付工资。员工按照公司的规定自动办理离职手续,若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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